时光飞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收获了不少成绩,将过去的成绩汇集成一份工作总结吧。那么工作总结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白话文的游戏攻略投稿人为您带来的环境监察工作总结(7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今年以来,在市监察支队和县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献县环境监察队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县环保局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和谐发展为标准,依托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狠抓环境监管执法,努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着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了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65环境日,环境监察队会同法宣股和污水处理厂在县城主要街道上设立资讯站,共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环保布袋1000余个。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大队协同4个中队,不定期检查各企业的排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对全县范围内的玛钢铸造行业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两危”企业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做到底数清楚,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排污状况。对查出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1、对老玛钢企业因治理不积极造成烟尘超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停产或关闭。 2、对重金属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我县生产重金属企业有三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企业违法排放、违法处理含重金属废物。3、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增加监察力度和频次,着重检查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安全情况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检查危废产生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转移情况,坚决杜绝私自处置或转交给无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4取缔“十五小”企业,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月22日、10月16日协助县政府和我局组织工商、公安、电力、乡镇等部门对我县境内“十五小”企业开展了两次专项取缔行动,对部分屡禁屡犯,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企业,查抄生产设备和部分产品,公安部门对个别违法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拘留,坚决清理取缔了“十五小”企业38家,从根本上解决引起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将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放在重要位置
我大队对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尤其在十八大期间,更把环境信访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作为平常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大队共受理有效环境信访案件78件,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了处理结果,回访了部分举报人,群众均表示满意。
(四)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
增强了对各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了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和各类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了对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脱氮的升级改造,以及圆满完成了氨氮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达标验收。
(五)圆满完成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同时进行,巩固了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又进一步集中整治了重点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违法排污问题。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和百日大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有效消除了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防范环境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环境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六)顺利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来的积极筹备和努力建设,经过我局的郑重申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XX年12月3日组织对献县环境监察队标准化建设验收,验收小组由河北省环监局、沧州市环保局共6人组成。验收小组听取了献县环保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和献县政府法制办、编办、财政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工作的情况介绍,对献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材料、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取证设备、办公设备和业务用房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核查。一致同意献县环境监察队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为在今后的环境监察工作中,实行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根本,不断加强环境安全保障
献县环保局成立环境应急领导小组,7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我局和部分重点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排查和整治落实,对环境安全问题和污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
(八)积极圆满完成排污收费和环境违法处罚任务
20XX年,我县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市环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费征收政策,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了申报登记全面、真实和准确。协助我局理顺了收费程序,实现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并圆满完成了违法企业的处罚任务。
二、存在问题
环境监察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环境监察工作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环境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现场执法检查、新建项目的督查、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查力度不够,造成个别违法企业整改不到位。
二是部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责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对辖区污染源的监管存在着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现象,业务学习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监察队与其他股室缺乏沟通,新建项目的环评、验收、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情况,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20XX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了多方面严峻考验,国际金融危机给环保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我大队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区政府的环保工作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队人员克服金融危机等各种困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各项工作,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全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年来,分局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辖域污染源分布情况和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排污申报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经验缺乏的情况下,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产前的现场环境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3、进一步加强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涉及政府督办、关闭、未批乱建、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城区医院进(行了重点清查,按照目前“首犯不罚”的要求,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查处
三、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情况
针对20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紧紧围绕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任务,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一是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按照理论、素质与业务知识培训三结合的要求,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实际,从指导思想、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等五个方面拟定下发了《昭通市XX年环境监察理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落到。二是统一了学习内容。在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环境监察》等环保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三是提出具体要求。强调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法,自觉完成全年度的学习计划。四是抓好业务培训。
在认真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还积极主动参加由省、市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年初以来,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先后共分XX批XX人次参加了省级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防辐射管理培训、排污费征收软件业务培训;分XX批共XX人次参加了市级组织的电子政务培训和计算机业务等级培训。通过学习和参加业务培训,全市85名环境监察人员中,持证上岗人员XX名,其中有行政执法证XX名;有环境监察证的XX名;持证上岗率达到XXX%,有效地提高了全队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了全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确保了环境监察队伍政治上清、上明、业务上精。
第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一是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注重从思想上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按照昭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方案》,和引导全市环境监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二是结合省局《关于征集违法典型案例的通知》精神,针对各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进行实际分析和研讨,举案说法,以案施教,从思想意识上逐步增强正确行使职权、依法行政的观念,从环境行政执法程序上有针对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学习贯彻国家环保总局“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制度,认真开展环境监察人员职业操守。通过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抓行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较大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普遍增强,较好地树立了全市环境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支队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按照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和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20xx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继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1、开展巴中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20台(次),检查排污企业、城镇及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557家(个)。建成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检测线4条,绿色环保标志有序发放;依法关停淘汰巴中恒通香料等10家企业落后工艺设备,完成安庆矿业公司等4家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对鸿盛养殖场等8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污染综合整治;对省、市挂牌督办的39家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强化重金属、危化品、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建成投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督促4家企业参加环境责任保险。责令限期整改排污企业58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起,妥善处置环境安全隐患1起,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扰民点50个。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良好,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中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小于55分贝,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以上,全市无一起重、特大污染事故发生,未出现一例失职、渎职事件。
2、开展巴中市白酒“行业规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20xx年4月以来,对辖区内白酒企业的环评许可、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及环境污染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等审批和发放情况进行了清理排查全面检查。及时纠正白酒行业环境违法行为3件。
3、开展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加快巴城大佛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加油站和农户搬迁,更新完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桩牌和隔离网建设。我市新增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隔离网近7000米,拆除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32个,先后关闭无证采砂场36家,制止无证采砂16处,拆除采砂临时建筑6处,有效遏制了重要河道、重点河段乱采滥挖现象。
4、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的执法检查。中、高考期间,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78台(次)、分发《“禁噪”通知》1000余份、责令立即停工38件、现场处置违反“禁噪令”20件、媒体曝光2件、现场警告53件,其“禁噪”效果得到了各大媒体采播。
5、开展巴中中心城区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全面落实环保各项规定要求。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规范104家,责令关停3家。
6、开展“大力治环境,攻坚促深化”攻坚月活动。对辖区内国控、省控、市控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巴河流域重点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及列入环境监管范围的一般污染源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7、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整个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余车次,发现环境问题4件,并责令限期整改。以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增强了保护区内外企业和公民的环境责任感和守法意识。
8、全面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摸排市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情况,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重点查清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重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设施、重点检查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9、开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我市辖区内总装机容积2.5万KW以上的水电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完备,建设规模、地点与审批文件一致;在生产过程中机修系统含润滑油、变压器油、机组仪表油通过统一回收,集中堆放,未发现外排现象;在建设期间弃土场生态恢复良好。应急资料完备,调度方案科学合理、管理规范。
(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察
根据国家、省做好20xx年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精神,制定了我市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方案,试点启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农产品基地土壤专项调查,指导开展巴山新居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上八庙镇寨城、元山镇长城、诺水河镇吕家坝等3个“村庄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三)加大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开展环境监察稽查
通过加大对造纸、化工、医药、钢铁、火电、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日常巡查频次,督促排污单位提高环保设施运行达标率,对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加强枯水期、春节两会、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汛期环境隐患排查,确保辖区环境安全。督促各县(区)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察,严肃查处未批先建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支队对巴中市华兴公司“碧水云天”项目建筑废水直排、巴中市巴州区兴旺养殖场私设排污口等进行立案查处。
责成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对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排污费征收工作进行自查,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加强自动监控设施管理。
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强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调阅;督促国控企业按时完成污染源监控设备安装,根据省环保厅20xx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安装计划,督促南江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江煤电公司、平昌县德源食品有限公司限期按要求完成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及验收任务;强化监控设备现场检查;落实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督促国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
(五)加大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
我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先后制定完善了《巴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巴中市环保局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巴中市环保局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巴中市环保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和《巴中市环保局对非正常上访人员集中法制教育制度》,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维稳工作迈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20xx年,受理12369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局长信箱等380件,其中,移送相关职能部门27件,环保部门办结353件,其中处理污染举报投诉案件48件,水污染8件,油烟污染6件,噪声污染24件,大气污染7件,其它污染3件。受理率、处理率均达100%。市局对各县(区)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后督察,确保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市、县(区)推行了每月排查和敏感期排查、专项排查和个案排查相结合的环境信访预警排查机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扎实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1、健全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巴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分工和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与公安、安监、交通、卫生、水务、建设等部门的联动和信息互通机制;督促各县(区)环保部门制订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重点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组建应急队伍并建立健全环境应急专家库,建立健全了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应急处置出突队伍,确保了突发事件的出突处置。
2、建立全市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全市环保监察系统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源专项检查,集中时间和力量,对环境隐患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查,建立全市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严格依法征收排污费
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克服收费人员不足、交通工具缺乏等困难,全面使用环保部开发的《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进行排污核定和收费。通过市环保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数额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对458家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累计入库排污费806.5万元。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各类污染源环境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
认真开展涉重企业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饮用水源保护情况、限期治理项目治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规范和完善“12369”环保热线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环境违法整治,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
二是开展工业集中区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三是开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的整治工作;四是加强对挂牌限期治理企业的督促检查。
(三)加强排污收费工作。
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程序,认真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审核,严格执行“一厂一册”制,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加强对排污费征收的稽查和处理。
(四)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管理工作。
对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加强管理,确保现场设施稳定运行并与国家、省、市信息中心实现联通。
一、20xx年主要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
1、规范项目管理,严把环评审批关。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同时强化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批关,杜绝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项目清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的、未批先建的项目,督促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已经生产的但未履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督促完善验收手续。今年以来,凤凰山工业园区新建项目13个,辖区内新建建筑项目10个,三产服务业110家,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共有xx家,另有6家进入验收程序,确保了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
2、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强化环境监管。为进一步拓宽开征面,我局加大对建筑行业、三产服务行业和园区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力度,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同时,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对策,深入企业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排污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截至目前,上缴排污费88.8万元(三产33万、建筑52.8万、园区3万),入库率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6%。
3、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为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我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按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对全区9眼集中式饮用水源井进行实地勘查,确定每眼水源井具体位置、环境状况、水源水质、供水人口等基础情况,并设立标志明确的保护区边界,进行警示和提醒。目前,我区9眼集中式饮用水源均达到二级保护区标准,饮用水合格率达100%。
4、着力解决热点难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年初以来,我局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环保专项行动。以开展专项行动作为环保执法的一个有力抓手,把环保执法渗透至方方面面。一是加大力度集中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饭店油烟、娱乐噪声扰民问题;二是加强对锅炉烟尘的专项整治,最大程度的减少和控制烟尘的排放,同时,对新上项目强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三是加大对新"五小"和"十五小"的关停力度。四是在高、中考禁噪期间我局和多家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进行事前告知,并由环保牵头联合公安、城建、市容等部门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噪声敏感集中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禁噪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全面开展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年初我局成立了环境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玻璃、燃煤锅炉、混凝土搅拌、废水排放企业以及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有效保障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和我区环境安全。六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4月份,我局联合土地、安监、公安、供电等多家部门依法对相山辖区内的十家非法石料加工场进行依法取缔,有效控制了我区大气环境污染,提升了辖区空气质量。
年初以来,我局开展的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80多人次,车辆480多辆次,监察企业660多家。
(一)、加强环境监管,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1、及时查处环境污染投诉,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处理信访案件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我局本着"热情主动,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全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21件(油烟8件、噪声6件、其他污染7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
2、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着力提升辖区空气质量。
我局始终把做好秸秆禁烧提高辖区环境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在秸秆禁烧期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我局早打算、早安排,积极制定《XX区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成立XX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到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机制。秸秆禁烧期间,全区共印发秸秆禁烧宣传单8万余份,印发《禁烧秸秆告家长书》3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6000余条,制刻光盘300余盘,出动禁烧宣传车300余辆,签订禁烧承诺书19678份,印制文化衫2000余件,印发简报22期,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台宣传报道260余篇次。全面实现秸秆禁烧,使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大力开展生态创建。一是在深入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环境环保的法律法规、环保相关政策及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二是结合"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宣传周活动,积极组织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共制作宣传条幅200余条,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为加强对企业职工的环境知识的宣传,在企业大门口设置宣传咨询台,认真解答他们提出的关于环保方面的问题;三是向重点企业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向他们宣讲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矿重大污染事故案、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案等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宣传,切实维护了环保法的尊严,真正让企业负责人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当成一种自觉行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负责人的环境意识。
2、以改善农村环境为根本,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区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渠沟镇实际,以"打造清洁乡村,建设美好家园"为总体思路,重点实施推广改善农村村容村貌、生活垃圾和废水的集中收集、处置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使我区受益人口达2.97万人,受益面积达5.06万亩,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三)、以优化环保部门自身职能为目标,全面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1、强化管理,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执法规范、服务发展多项制度措施,查摆自身问题,制定强化措施加以整改。同时,全局工作人员分别作出工作效能和工作职责承诺,全面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了环保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干事、创业、为民的能力。
2、健全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纪政纪条规和警示教育,完善教培和管理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加强学习,全面提升环保执法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局年初制订了业务学习计划和相关保护执法培训计划,同时坚持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以适应新时期环保工作的要求,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
二、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求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积极谋划,重点推进,力争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继续严把环评审批关。进一步强化对污染源头的控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抓好项目环保审批管理。
2、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巩固和推进重点企业污染减排工作成果,继续加大工业污染源防治力度,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减排任务。
3、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监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环境纠纷和环境污染事故。继续开展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4、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农村工矿企业污染监管。
5、继续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进一步拓宽排污费征收面,依法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完成年度征收任务。
6、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继续以绿色创建、"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大力弘扬和发展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
7、抓基础,不断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抓环保队伍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每位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和定期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环境监察》以及业务工作程序及内容等,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二是抓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环保部六项禁令》等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的规定,切实做到干干净净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以优化环保部门自身职能为目标,全面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20xx年以来,我局环境监察队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环保局及市环境监察支队的支持指导下,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局监察人员克服各种困难,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确保监察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
一、排污申报情况
20xx年以来,为了较好地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在排污单位中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我局严格按《排污费征收管理条理》开展工作,采取抓大不放小的原则,积极拓展污染源征收面;通过管理来促进收费,通过收费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注重以征收排污费为手段促进企业加强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体现了以管促收、以收促治的原则。今年以来,我局完成排污费征收83家,共计63.4933万元。
二、环境监察情况
(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监察队认真开展了我区2015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准时、准确的在每个时间节点向支队上报方案、开展情况以及总结。
通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以来,我局监察队排查企业133家,其中(水泥4家、化工7家、胶合板69家、养殖9家、食品加工2家、造纸2家、建材9家、冶炼3家、石灰厂20家,其他行业8家),大检查过程中,取缔关闭企业3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5家,处罚企业8家,处罚金额19.0523万元,已完成整改企业5家,通过一系列的大检查,我区环境得到一定改善,也对一些违法企业起到震捏作用。
(二)加强节假日期间对重点企业的排查,其中国庆期间我局监察队抽检了8家重点企业,无发现企业的有异常排污。高、中考期间考点周围噪声查处工作,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队在高、中考期间联合支队以及我区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严查考点周围噪声污染。确保在高、中考期间无噪声产生,绝不影响考生的生活、学习和考试。
(三)加大对我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我区的饮用水源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在泸湾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xx区灵友砂场、伟德水泥砖制品厂、荣耀石灰生产有限公司等三个企业涉嫌违法,目前我大队正在对该企业进行查处。
(四)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分区域、画网格、落实责任人,制定网格化管理方案,确保每个乡镇都有指定的环境联络人员,以便更好地与各乡镇联系,及时撑握各乡镇的环境情况。
(五)及时处理支队交办查处案件。今年来,支队对我局下发的监察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企业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与处理情况及时报送给支队。其中对xx区山北乡银兴铝业、贵安驾校等非法企业依法关停取缔。
三、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安排专人接待、处置环境信访工作,以人为本,及时调处各类污染纠纷,为群众办实事。今年来我大队共接到群众环境信访案件70件,其中12369环保热线62件,其他环境信访案件8件。对每件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文明受理、及时出现场、限期结案、跟踪问效、急事急办的原则,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积极参与协调和及时调查处理,处理率达100%。
四、伍建设
我局伍积极响应上级的培训要求,内部坚持每周一会,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与职业道德修养的提升,平时工作过程中坚持杜绝“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力争打造一支爱岗敬业、团结奋进的符合当代环境监察的队伍。
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力度,克服困难,依法征收排污费。
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按时完成管辖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和审核工作,做到文书齐全、规范。对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加大现场核定工作力度,确定科学、准确的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制度执行的日常管理,强化排污费征收数据汇申工作。扩大排污费征收面。加强相关申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对重点区域征收排污费工作开展稽查,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环境监察力度,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加大环保设施检查力度,提高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率,监督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拆除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源稳定达标。确保对辖区重点企业每月最少进行一次检查,普通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三)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职尽责地处理好环境污染投诉。
(四)进一步加强监察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今年以来,我镇积极响应自治区、市、区等上级有关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的重要精神,在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了“生态乡村”这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在20xx年底到20xx年,我镇组织工作人员多次下到各村屯动员,向群众宣传、讲解“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精神,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广泛征求了群众的意见,以村屯周围、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农村校园增绿为重点,因地制宜绿化,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休闲林区和生态小区。具体选取绿化场地、种植怎么样的树种都广泛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了群众参与“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的热情和积极性。在落实这项工作中,真正做到了群众充分参与、施工前进行规划设计、施工中有监督、施工后进行验收等操作规程。在多方面的努力下,今年我镇总共建设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的有三个,即水仙村旧村屯、龙田村茶田屯、隆兴村带都屯;每个示范村屯总投资额12万元、种植米径3公分以上的乔木木苗300株以上,经过验收,成活率在90%以上。一般村屯绿化的有30个,即水仙村的铁炉屯、龙田村的水龙屯、高沙屯、石社村的上、下石忌屯等村屯。每个一般绿化村屯总投资额3000元、种植米径3公分以上的乔木木苗30株以上,经过验收,成活率在90%以上。
在未来的一年中,我镇将继续把“生态乡村”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精神,攻艰克难,坚持不懈,努力确保“生态乡村·村屯绿化”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20XX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了多方面严峻考验,国际金融危机给环保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我大队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北湖区政府的环保工作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队人员克服金融危机等各种困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各项工作,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全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年来,北湖分局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辖域污染源分布情况和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排污申报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经验缺乏的情况下,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北湖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产前的现场环境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3、进一步加强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涉及政府督办、关闭、未批乱建、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城区医院进(行了重点清查,按照目前“首犯不罚”的要求,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查处
三、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情况
针对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五、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一是上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全区环保系统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在相关部门、乡镇的配合下,先后8次召集相关企业业主和当地受污染的居(村)民召开环境污染纠纷协调会,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三是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据统计到10月28日止,大队共接受各类环公开电话交办的环境投诉案件26起,市局转来的环境投诉案件17起,已办结56件,1件正在办理,结案率98.2。
四是认真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污染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针对高速公路建设和小养殖场污染问题,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投诉,采取及时通报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办法,既保护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了事件的发生。
六、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受金融风暴影响,辖区内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况,收费工作面临“无米之炊”而难以开展。
二是市局今年明确城区第三产业排污收费污染因子由水改气,抽样试点检测名单上报数月但至今没有进行,对收费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三是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至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受车辆不足影响,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明年工作思路
1、理顺内部管理机制。《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排污者在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后应向办理申报登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为此下半年我们将督促分局政务部门尽快按照法规和市局要求改变现行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模式,严格依照法规规定,按程序发证。对上半年已经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由发证部门实行召回制度,限期补报排污申报登记,对未在限期内完成补报的企业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2、结合排污申报,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入库率。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和措施,组织人员对各小组排污费征收行为进行监管、核查,对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对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征收排污费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立案稽查,并实行问责制;针对以往城区娱乐业监察和收费力度不足的情况,对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将其由小组收费改为大组监察收费,以加大其工作力度,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继续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对列入XX年度的污染减排项目和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突击性检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4、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从组织领导、现场执法、公文拟定等诸多方面提高支队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确保年底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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